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全省广电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若对评审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视为无效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人员名单请登录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http://gbdsj.gd.gov.cn/)查询。公示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加盖公章后送省广电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邮编:510066)。
受理部门:机关党委(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61292771、61228951
附件:1.2023年度广电系统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x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7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gbdsj.gd.gov.cn/zxzx/tzgg/content/post_4465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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