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我省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材料的报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方式
(一)申报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9号)文件标准执行。
(二)为确保既方便申报对象又确保评审安全,2024年度全省播音系列中级、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和业绩评审材料(详见《业绩评审材料目录》)。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请规范上传样式,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将被退回)。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
二、材料要求
(一)材料目录及顺序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两部分分类整理、装订,并分别附上“XXX同志申报XXX职称资格审查材料”“XXX同志申报XXX职称业绩评审材料”的封面(破格申报人员须在封面注明“破格”两字)。
资格审查材料排列顺序: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2.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3.任现职的聘任合同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部队转业人员提供转业相关证明材料,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
6.申报副高职称人员提供2019至2023年连续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供2020至2023年连续四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8.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的违纪违规情况(无此项可不提供);
9.《播音员主持人证》(注册有效期内)经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业绩评审材料排列顺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不加封底,不装订);
2.《个人述职报告》2份(一份装订,一份不装订);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装订);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1份(装订后加盖公章及验证人签名);
5.论文代表作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1份(装订后加盖公章及验证人签名,无此项可不提供);
6.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其他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有关材料(著作、论文原件可不装订,复印件装订后加盖公章及验证人签名);
7.科研项目及鉴定材料单位验证后的复印证;
8.综合材料(含服务基层相关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9.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10.计算机考试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11.继续教育合格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12.任现职以来播音、主持节目的影音资料(本人播音、主持节目的语音不少于5分钟,用U盘报送)。
另外,参评副高职称人员须按照规范格式(见附件)提供盲审论文1篇及论文发表的书、报、刊原件。盲审论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体现作者身份的信息,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为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论文标题+发表刊物+期数,如“XX电视台张X关于XXX的思考《电视指南》2019年第5期”)。
中级初任认定提供如下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排列顺序(资格审查材料须网上同步提交):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2)《播音员主持人证》(注册有效期内)经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3)任现职的聘任合同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4)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博士毕业工作未满3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
2.业绩评审材料排列顺序: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2)《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2份。
(二)材料整理及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用档案袋(盒),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职称名称、是否破格等信息;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按统一印制的表格样式,不另加封面及封底)不装订,论文、论著原件不装订,盲审论文不装订);
3.所有申报表格均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http://rst.hunan.gov.cn/ztzl/zchzyzg/)下载;
4.各申报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请通过“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大厅”分别打印《申报评审XX年度XX系列X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用A3纸打印,一式2份),并报送电子信息文档;
5.事业单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申报职称须提供职数审核备案表,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技人才申报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6.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外语、计算机、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4年度职称申报的有效材料。其中,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个人自审。专业技术人才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参评人员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提交的学历必须有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提交的所有论文必须附有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需在知网、万方、维普查验生成。用人单位对申报参评人员材料的真伪负责,在《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将其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形式审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单位等部门负责形式审查,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申报参评。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所有参评材料须签署经办人或负责人姓名,单位审核盖章(复印件逐页签字盖章)。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所送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申报材料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9月29日—30日直接报送省职改办指定地点(具体地点省职改办将另行通知),其他单位申报材料可于9月30日前直接报送至省广播电视局职改办(人事处),凡未按时报送的评审材料或个人报送的评审材料一律不接收。
(二)副高职称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视同自动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本年度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初定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派人取回评审材料,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取回的评审材料,播音系列职改办将不再保留。
若有疑问,请向湖南省播音系列职改办咨询。联系人:张利华、郭佩;联系电话:0731—84801593、0731—84801026;邮箱:1337609535@qq.com。
湖南省播音系列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原文链接:http://gbdsj.hunan.gov.cn/gbdsj/xxgk/tzgg/202407/t20240712_33353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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