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为:魏尧(岗位代码31001,准考证号3164232204923),赵玉灿(岗位代码31002,准考证号3164232205004)。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应聘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五、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应于7月5日(星期五)8:15前到达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医院地址将于7月4日20:00前电话通知)。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2日,请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体检前1日应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日应保持空腹,不可饮水和进食;
3.怀孕或者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进行X光检查;
4.体检费用以定点体检医院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5.体检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6.进入体检医院需全程佩戴普通一次性外科口罩、登记相关信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检。
咨询电话:0951-5117179
原文链接:http://gdj.nx.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03_4585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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