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
2024年是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年。为深化中国与东盟人文交流合作,根据总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将于2024年9月12日至18日在广西南宁举办第六届中国—东盟视听周,其中将开展2024中国—东盟视听国际传播推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享人文交流新机遇共创视听合作新未来
二、活动安排
(一)案例推优(5-6月)
推优范围:
1.视听节目类:征集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参与中国—东盟地区译制播出或合拍的电视剧、广播剧、动画片、纪录片、综艺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微短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等(含在中国播出的东盟视听节目,译制播出节目自带英文或对象国的字幕或配音,引进节目自带中文字幕或配音)。
2.活动项目类:征集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与东盟国家媒体机构开展的多边跨国媒体活动、广电视听国际交流活动等。
(二)专家评审(7-8月)
第六届中国—东盟视听周组委会将组成专家评审团队对相关项目开展评审,评选中国—东盟优秀传播案例。
(三)优秀传播案例发布及优秀视听节目展播(9-10月)
拟于2024年9月,在第六届中国—东盟视听周开幕式晚会上发布优秀传播案例、颁发证书,并在越南数字电视台、柬埔寨国家电视台、马来西亚Astro电视台、咪咕视频、广西区内的有线电视和IPTV等展播经授权的优秀视听节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4年7月10日前寄出,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送材料:《联系人回执》(见附件1)、《2024中国—东盟视听国际传播推优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通过百度网盘存储完整节目或活动视频内容的节目后分享链接[存储格式为mp4、mov,视频作品分辨率应为高清(1980×1080dpi)]。参评节目和活动需提供中英文对照海报1张或参赛作品剧照2张(可用于任何出版物的矢量图或高精度JPG文件,JPG格式,大小2M以上)。
(三)报送方式:请将报送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和节目百度网盘链接发送至邮箱gxgddw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2024中国—东盟视听国际传播推优活动报名表.docx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侯煜煜,15930328602
李华毅,0771-5516050,15177783237
原文链接:http://gbdsj.gxzf.gov.cn/tzgg/t1851895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