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广播电视局,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中国移动辽宁分公司、中国联通辽宁分公司,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省广电局拟对2023年度在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31起,至6月6日止。
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安全传输保障处。
联系人: 耿业权
联系电话:024-23251893
请点击页面下方下载 附件:1.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积极贡献集体名单
2.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积极贡献个人名单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gdj.ln.gov.cn/gdj/index/tzgg/202405311524362090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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