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2012年以来我省省级层面已开展了17批次政务服务事项取消、下放工作,累计取消省级政务服务事项314项,全面或部分下放政务服务事项455项,目前省级共47个部门(含中央垂管单位)保留政务服务事项812项,省级取消、下放事项比例近50%。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赋予市县更多经济社会事业管理自主权,省发改委积极指导省教育厅、卫健委、体育局、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医保局等6家单位,在制定完善调整方案、充分征求市县意见、开展承接能力评估、落实合法性审查基础上,研究提出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政务服务事项。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衔接。
(二)落实监管职责。
(三)注重成效评估。
三、取消、下放、调整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
《通知》附件列出拟取消、下放、调整事项清单,共涉及6个部门、26个事项,其中,拟取消2项、下放1项、委托20项、调整为内部管理事项3项。
(一)取消的事项2项
省教育厅“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认定”事项是依规划设立的,因规划期已过,予以取消;省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出具《参保凭证》”事项,因全国医保系统数据已全面打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参保凭证》,予以取消。
(二)下放(委托)事项21项
1.支持市县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事项3项。
2.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事项6项。
3.便于市县统筹管理的事项6项。
4.便于企业、群众就近办理的事项6项。
(三)调整为内部管理的事项3项
“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认定”“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体育产业基地认定”等3个事项,从其设定依据内容看,均属于政府部门依职权主动办理的事项,无需企业群众申请办理,因此调整为内部管理事项,并严格按照国家部委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原则上部门不主动组织认定或鉴定。
原文链接:http://gdj.fujian.gov.cn/gkai/zcjd/qtzcwjjd/202406/t20240607_6462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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