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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流程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 山东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效率,根据《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自2024年6月1日起,我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事项统一由我局受理并审批,各市县行政审批部门不再受理此项业务。各制作经营机构可直接通过线上方式或邮寄材料方式向我局提交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发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附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明白纸.doc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gd.shandong.gov.cn/articles/ch06297/202406/7ddb5e44-25a6-48f7-b632-7f759fbad6d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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