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管理,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新疆实际,我局草拟完成了《自治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电话反馈意见,也可书面邮寄至我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8月21日。
联系人:许保德 13899875752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91号自治区广播电视局7017室
邮 编:830011
附件:《自治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3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gdj.xinjiang.gov.cn/xjgdj/gsgg/202308/a00a5b62ddd94aaaa5b3cff542f5794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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