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组织对全区12家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进行了2023年度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等次3家:新疆云享传媒有限公司、新疆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播电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良好等次5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石榴融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交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电声科技传播公司。
合格等次4家:乌鲁木齐玉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伊犁长江荣艺和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新疆视听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新疆丝路明珠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反映。电话:0991-7100874,传真:0991-710087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gdj.xinjiang.gov.cn/xjgdj/gsgg/202404/e75e18d1f463401caa3f75c7b843edd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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