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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第六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各媒体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推动创作生产出更多优秀作品,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举办全区第六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一)聚焦我眼中的内蒙古,创作展现内蒙古新变化、人民新面貌、社会新气象的有底蕴、有情怀、有温度的公益广告。通过青年的视角,多方位记录年轻人眼中的美丽内蒙古,吸引更多年轻人走进内蒙古、了解内蒙古、宣传内蒙古,用心用情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内蒙古声音。

  (二)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深入挖掘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迹佳话,全面展现党领导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和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围绕宣传解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等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中华文化认同。

  (三)聚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年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内蒙古改革发展取得的光辉成就,多角度讲好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故事,展现内蒙古75年来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树立内蒙古正面形象。

  (四)聚焦打造北疆文化品牌,深入挖掘我区历史文化资源,全面展现北疆文化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现实基础,深刻阐释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着眼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围绕二十四节气、传统节日等创作公益广告作品。

  (五)聚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推进诚信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展现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普及安全知识,关爱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主题。

  二、参赛范围

  大赛面向区内外征集参赛作品,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高等院校、新闻媒体、广告公司、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播出机构,热爱公益广告创作、热爱公益内容的组织及个人均可参加。

  三、时间安排

  大赛分为启动宣传、作品征集、作品评审和集中展播四个阶段,时间从2024年5月初至12月底。

  (一)启动宣传阶段(5月初至6月10日)

  举办大赛启动仪式,发布本次大赛征集主题和内容,通过各主办单位、全区各级广播电视及相关新媒体平台账号等发布大赛作品征集信息,对大赛进行宣传。

  (二)征集阶段(5月初至6月10日)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24时截止,逾期报送无效。

  (三)评审公示阶段(6月20日至7月30日)

  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扶持作品名单。其中,创意文案评审采取项目申报人阐述形式,确定扶持转化作品。7月30日前,对外公示拟扶持作品和文案名单。经公示,结果无异议,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四)集中展播阶段(8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

  组织入选大赛三类及以上作品和创意文案完成片在自治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新媒体、户外大屏、铁路、公交地铁电视以及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新媒体账号平台上展播。

  四、评优扶持

  本届大赛设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广播类优秀创意文案、电视类优秀创意文案、优秀传播机构、优秀组织机构6个征集单元,对于优秀创意文案委托专业公司进行音视频转化。

  (1) 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广播类优秀创意文案、电视类优秀创意文案分一类、二类、三类及优秀作品等四个等次进行扶持表彰。对入选一、二、三类的作品及创意文案给予扶持资金,对所有入选项目均颁发证书。

  扶持标准为入选广播类作品一类作品扶持5000元/部;二类作品扶持3000元/部;三类作品扶持2000元/部。电视类作品一类作品扶持10000元/部;二类作品扶持8000元/部;三类作品扶持5000元/部。广播类创意文案一类作品扶持3000元/部;二类作品扶持2000元/部;三类作品扶持1000元/部。电视类创意文案一类作品扶持5000元/部;二类作品扶持3000元/部;三类作品扶持2000元/部。

  (二)评选优秀传播机构、优秀组织机构若干名

  传播机构主要从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区内机构中产生。包括区内机构在自媒体平台设立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等传播公益内容的各类新媒体账号以及户外视听平台等。

  对获评优秀机构颁发证书,并对优秀传播机构给予扶持资金10000元/个。

  五、作品要求

  (一)广播电视类作品。作品时长以30秒、60秒为宜,一般不超过90秒。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参赛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广播类作品格式为MP3或WMA,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电视类作品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码率不低于8M/秒,鼓励报送4K超高清格式公益广告作品。

  (二)广播电视类创意文案。创意文案未获得过国内同类型比赛奖项或扶持,未转化为完成片的文案,且具有可操作性。创意文案按照业内规范进行撰写,形成分镜头脚本(图文展示),两个文档以上视为系列(含两个),系列作品按顺序标号。

  (三)作品创作时间。本次征集作品及创意文案应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20日期间创作播出的公益广告作品。曾获得过全区第五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扶持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六、申报程序

  本届大赛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各参评机构及个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大赛报名平台(网址:http://gy.txnmg.com)注册账号,登记报名信息并上传能够正常播放和浏览的作品及创意文案稿件后,提交至相应的属地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区直单位及自治区以外单位参赛的,直接报送到大赛组委会进行初审。

  网上具体操作流程为:打开网址—选择参赛报名—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生成报名推荐表—下载PDF文档——打印后签字盖章—回传报名推荐表及音视频或文稿——提交报名。

  七、参赛须知

  (一)参赛作品为其本人或机构原创,不得剽窃他人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的,由参赛单位(个人)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单位(个人)承担,与大赛组织机构无关。

  (二)参赛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活动组织机构拥有作品使用及推广权,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将参赛作品纳入活动组织机构运营的公益广告数据库,向更高级别同类型赛事推荐参赛,有权将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展播,或在推介、观摩、学习等非商业目的活动中进行复制、播出、网络传播等。

  (三)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数量不限,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评与否,报送文件均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四)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八、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大赛作为谋划推动公益广告创新创优和公益宣传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抓手,认真组织,加强联络沟通,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载体、平台账号、资源渠道广泛动员各系统相关行业机构、制作单位和个人参与。

  各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牵头负责辖区内作品的初审工作,重点审核作品报送信息及申报要件,需在作品和创意文案报送截止时间前在作品征集平台完成初审。各盟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审账号另行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莎其拉,联系电话:0471-4590095

  联系人:杨春香,联系电话:0471-4590092


原文链接:https://gbdsj.nmg.gov.cn/ywdt/gdj_tzgg/202405/t20240508_2505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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