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有关要求,我局于近期完成了2023年度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
为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我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对象和考核实施单位,并结合我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实际,从作品创作生产、受众反应和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三个维度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全区18家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全部参评,参评率100%。本次考核按照企业自评、主管主办单位复评和自治区广电局审查确定三个步骤进行。经考核确定,本年度优秀等次的企业7家,占参评企业的38.9%;良好等次的企业5家,占参评企业的27.8%;合格等次的企业6家,占参评企业的33.3%。
(传媒机构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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