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广播电视局,云南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根据《“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及《云南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有关要求,为普及健康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健康的良好氛围,省广电局与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联合开展健康教育公益广告展播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播活动时间
集中展播时间:2023年9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
持续展播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展播活动启动。
二、作品下载地址
本次展播的健康教育公益广告作品为:《病从口入莫大意》、《测量血压》、《健康筹码》、《你的健康你做主》。公益广告作品请从云南省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健康教育2023”专题中下载。
本次健康教育公益广告作品将被译制成傈僳、傣、景颇、拉祜等少数民族语言版本,请怒江州、德宏州、西双版纳州、普洱市广电局安排好民族语版本作品的展播(另行上传),民族语作品的展播要求与普通话版本的要求相同。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展播。各州市局要将展播工作布置到县级播出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指导及跟踪落实。集中展播期间,云南广播电视台在云南卫视频道及其他频道每月播出作品库中4条公益广告作品的总量不得少于100条次,各州市级广播电视台、各县级融媒体中心每月播出不得少于120条次。持续展播期间,云南广播电视台可轮换频道安排播出,每月自选其中2条,总量不得少于60条次;各州市级广播电视台、各县级融媒体中心每月自选其中2条,总量不得少于60条次。
(二)做好统计报送。集中展播活动结束后,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要做好播出情况数据统计工作,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播出情况表(详见附件)及带播出台标的播出痕迹资料报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三)确保展播成效。各州(市)广电局、云南广播电视台要切实抓好展播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展播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展播活动期间,省广电局与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将组织对播出机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省广电局事业发展中心每月将对各级播出机构展播情况进行监测,适时进行通报。
省广电局联系人及电话:蒋合松,0871-65514775。
省人口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丰睿,0871-65366174,18087160081,邮箱:291838622@qq.com。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ynsgbdsj.yn.gov.cn/html/2023/gongshigonggao_0914/8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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