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广播电视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中国广电辽宁公司,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沈阳广播电视台,各有关单位:
按照相关要求,经审查核实,现对《辽宁省“十四五”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作出如下修改。
将“(二)主要任务 4.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在培育壮大骨干企业上,推动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和项目聚集,培育大型专业化、规模化的旗舰企业,形成龙头效应和聚集效应。”修改为“(二)主要任务 4.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培育大型专业化、规模化的旗舰企业,形成龙头效应和聚集效应。”
特此通知。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gdj.ln.gov.cn/gdj/index/tzgg/202404171538474792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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