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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播电视局转发关于组织参加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各市(州)文广旅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广旅局,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频道(自发):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星光奖”是由国家广电总局主办的政府奖项,是中国电视艺术的最高奖,对于此次评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市(州)文广旅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广旅局、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频道为初审单位,要对所报送作品质量和报送材料严格把关。按照总局评奖要求,省广电局为“星光奖”初评单位,按照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初评作品推选办法,组织专家对我省作品进行集中初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最终确定15部优秀作品报送总局,参与全国评选。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

  二、评选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播出的上述各类电视节目。

  三、报送要求

  各市(州)文广旅局、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梅河口市文广旅局要对所辖各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所有参评作品进行初审后,统一组织报送,除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频道,省局不单独接收各台报送的参评作品。

  四、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节目推荐表》(附件1)或《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栏目推荐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制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10份。

  2.参评作品的导演阐述、节目介绍、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等文字材料各10份。

  3.初审单位参评作品目录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盖章的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采用pdf格式。

  2.参评作品视频文件汇总: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每小时视频文件的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5G。文件名称命名请参考:“《作品名称》—参评类别”。

  3.预告片或宣传片: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文件名称命名请参考:“《作品名称》—预告片或宣传片”。

  4.海报和剧照:海报限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限5张。海报和剧照均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原则上不小于1M。

  5.每部参评作品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参考:“《作品名称》—参评类别—初评单位”。

  6.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

  7.请务必在移动硬盘或U盘上贴注标签,写明初评单位和作品名称。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2024年2月25日前。

  2.报送方式: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全部参评材料。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 建 17767901631

  葛 曼 15844576766


原文链接:http://gdj.jl.gov.cn/zwgk/tzgg/202401/t20240126_8867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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