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集团、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自发):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按要求做好2024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相关工作。
1.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院校(院系)可参与本次活动。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组织动员所辖市、县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广泛征集优秀作品。
2.申报项目应为处于创作阶段的原创网络动画片,申报时应完成网络动画片规划备案,且能够提交样稿、样片或主要角色动画形象设计。
3.申报机构应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登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申报系统(http://wldh.pingshen.nrta.gov.cn)完成申报。省局初评后择优报国家广电总局参加全国评选。
省局联系人及电话:王鑫0431-85816034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gdj.jl.gov.cn/zwgk/tzgg/202404/t20240419_8896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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