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电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出一批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取得积极的进展和成效。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推动创作生产出更多优秀作品,省局决定举办2023-2024年度公益广告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旨
本届公益广告大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牢牢把握公益广告宣传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积极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出更多题材多样、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取得更大成效。
二、参赛范围
1.申报主体范围:省内各级播出机构、各大专院校、行业组织及其他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经营的机构和个人,均可以申报参赛。在组织公益广告的创作播出工作中以及组织参加本次大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可申报参评“传播机构类”“组织机构类”奖。
2.申报作品内容范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新中国成立75周年、澳门回归25周年、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等重大庆祝活动,展示新中国成立75年来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生动展现新时代全省各项事业发展的丰硕成果,反映全省各族人民踔厉奋发的精神面貌,唱响昂扬奋进的主旋律,振奋全社会的精神力量,突出讲好美丽中国故事、大美吉林故事。重点围绕充分展现吉林人民精神风貌、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吉林省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吉林乡村振兴、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新时代老龄事业发展、加强心脑血管健康科普宣教、提高全社会对器官捐献重要意义科普宣教、食品安全、粮食安全、勤俭节约、红色旅游宣传、缅怀革命先烈、退役军人、全民国防教育、教育强国、青少年保护、预防青少年近视、关爱女性、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绿色旅游等方面进行公益广告创作。
3.申报作品时间范围:在2023年10月31日-2024年7月31日之间创作的作品均具有参赛资格。
三、时间安排
文件报送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2024年8月底前完成评审。
2024年9月开始进行颁奖及获奖作品展播活动。
四、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置“广播作品类”“电视作品类”“传播机构类”“组织机构类”四类。“广播作品类”和“电视作品类”各设两个“金奖”、三个“银奖”、八个“铜奖”,颁发证书和扶持资金。“传播机构类”和“组织机构类”各设三个,颁发证书。
五、作品及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1.广播作品:MP3或WMA格式,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KHz。
2.电视作品:高清晰度视频,MP4格式,H.264或MPEG2编码,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鼓励制播4K超高清作品,MP4格式,H.265编码,3840×216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50Mbps。
3.广播类、电视类须填报《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附件1)和《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目录》(附件4),要求报送一份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同时将表格电子版(WPS或Word文档)及参赛作品保存至U盘或刻录至光盘。
4.申请传播机构奖须填报《公益广告大赛优秀传播机构推荐表》(附件2),申请组织机构奖须填报《公益广告大赛优秀组织机构推荐表》(附件3),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与表格电子版(WPS或Word文档)保存至U盘或刻录至光盘。
5.所有申请材料请在2024年7月31日前,以EMS邮寄方式报送到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邮件名称标注“2023-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参赛资料”。(各类表格电子版请在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官网下载:http://gdj.jl.gov.cn/)
邮寄地址: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邮编130033。
收件人:吴菲,电话:0431-85816203,19904446111。
六、注意事项
1.每件作品均须认真、完整填写参赛信息,以备大赛后续工作所需,因填写错误或材料不全导致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报送的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参赛单位及个人的相关信息。
3.参赛作品仅限由一个单位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单位报名参赛,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的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4.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机构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机构自行解决,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5.吉林省广播电视局有权将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同时可用于非商业目的推介、观摩、学习。
6.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
七、作品评选及使用
大赛组委会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省级广电行政部门主管领导、业界专家等构成。
获奖作品将上传全省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并在全省各媒体及相关网站进行展播,部分优秀作品将参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
附件:1.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
2.公益广告大赛优秀传播机构推荐表
3.公益广告大赛优秀组织机构推荐表
4.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目录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gdj.jl.gov.cn/zwgk/tzgg/202405/t20240521_8911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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