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换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的通知》(闽广〔2022〕285号)要求,经持证节目制作机构申请、设区市文旅(广电)局初核、省局审核,现将2023年6月第二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发审核情况予以通报(共53家)。
附件:2023年6月第二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发审核情况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传媒机构管理处周艺芳,联系电话:88116536)
原文链接:http://gdj.fujian.gov.cn/gkai/tzgg/202306/t20230630_61962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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