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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安徽局印发《安徽省应急广播信息播出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安徽广电局印发《安徽省应急广播信息播出管理暂行办法》。一是突出政治性。把安全播出作为应急广播的首要任务,明确要求播出信息必须权威准确、简短通俗,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倡导文明健康新风尚。二是突出系统性。统筹考虑播出范围、播出流程和播出责任,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应急广播播出管理工作链条。三是突出操作性。明确可操作、可量化、可执行的内容审批、平台管理、督导检查等工作流程,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应急广播播出管理模式。四是突出扩展性。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气象、人防、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动,扩展应急信息的范围,实现预警预报、应急管理信息第一时间播发。


原文链接:https://gdj.ah.gov.cn/public/22555191/146749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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