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局开展了首批山东省影视拍摄示范基地征集评选活动,对各市各单位推荐的影视拍摄基地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进行了评选,评选出首批山东省影视拍摄示范基地2家。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6日。
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单位须加盖公章)向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1-51761639。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4月1日
原文链接:http://gd.shandong.gov.cn/articles/ch06297/202304/8046db21-5dac-4b2f-9b49-b498fbe7ec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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