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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三次集体学习暨第一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作者:佚名    

  

  

  4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三次集体学习暨第一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淑敏主持集体学习研讨并讲话。此次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认真自学基础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咏雷作重点发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昕、杨国瑞分别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章节。政策法规司、监管中心、中广联合会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亲自部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亲自审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会议强调,广电总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广电总局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必须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上走在前、作表率。一是坚持以《条例》为学习重点,真正学懂弄通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了解、不掌握”的问题。二是坚持以党的纪律为准绳,突出以案促学,从领导干部做起,严格执纪问责,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上心、不敬畏”的问题。三是坚持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导向,把学习教育同落实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加强督导检查,用好考核评议指挥棒,切实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对维护党的纪律“不担当、不负责”的问题,以纪律建设新成效推动保障广电事业新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nrta.gov.cn/art/2024/4/26/art_112_67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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