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 公示期
2024年4月18日——4月26日(7个工作日)。
二、 受理地点及电话
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综合办公室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58号(300051)
联系电话:022-23109202
联 系 人:解家琳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4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hly.tj.gov.cn/XWDTYXWZX6562/TZGGYXXGKX5995/202404/t20240416_6601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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