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名称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信息监测项目
二、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该监测项目主要为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开展行业从业人员多维度信息汇聚,形成综合特征分析,为更好提升动态预警预测性,辅助行业人才管理工作提供支撑。该项目需提供数据运维,提供不少于24万条从业人员信息动态监测信息,并完成动态数据处理。
服务期为12个月。
三、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30.42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采购需求能力的本国法人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投标单位应于 2024年4月25日 10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 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531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投标人应提交如下文件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比选申请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4)证明投标人信誉、经营状况、技术状况、履约能力等的材料。
(5)以往业绩证明材料,自2021年1月1日起完成的同类项目经验(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报价单(包括明细)
(7)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需求分析、实施方案、实施团队、管理制度等几方面。
(8)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
3.采购单位联系人:伍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55565468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cwxx/zfcg1/202404/t20240417_3621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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