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广局函〔2024〕21号
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广播电视台:
为充分发挥优秀少儿节目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鼓励少儿节目精品创作,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9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参评项目须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播出的少儿节目,申报时须标明具体节目名称,不得以栏目名称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格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连续三期节目MP3格式音频文件或MP4视频文件(每个视频文件最多1G/小时,分辨率高于480P,编码方式H264)。三期节目和申报表格电子版存储在1个U盘内。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于4月15日前报送参评资料。
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收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程浩 0971-6329091。
附件: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3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4月8日
原文链接:http://gdj.qinghai.gov.cn/content/661745873fdee115cb8f5b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