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处室: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22日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双随机办〔2024〕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思路
2024年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目标:依托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不断完善内部联合检查机制,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满足各类抽查需求。
2024年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合,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行业发展规范有序。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完善监管平台。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局承担监督检查职责的处室要及时对监管平台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应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节点,在平台中完善“一单两库”等基础信息。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动态完善全省广电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更新后的事项清单要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录入省监管平台。及时完成抽查检查结果表述与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的抽查结果表述映射工作,便于抽查结果记于企业名下并公示。(牵头处室:政策法制处,责任处室:传媒机构管理处、科技处,4月底前完成)
(二)科学统筹联合监管。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国家广电总局工作部署以及监管工作要求,今年检查重点突出内部联合监管,计划随机检查4次,其中2次为联合检查。局承担监督检查职责的牵头处室要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明确抽查任务、发起层级、抽查主体、抽查比例及时间安排等,并录入省监管平台。抽查方案应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所有监督检查事项,不设置过高的抽查比例。落实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级别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要合理确定具体检查时间,提早实施,防止出现下半年集中扎堆开展现象,可结合调研督导等同步开展实地检查工作,确保本年度10月底前完成全部抽查工作。(责任处室:传媒机构管理处、科技处)
(三)规范有效实施抽查。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需要因地制宜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局承担监督检查职责的处室可以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规范抽查流程,做好抽查记录,及时督促整改,提高监管效果。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每项抽查任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格式要求统计全部数据信息,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检查情况和结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监管平台。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省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同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检查的震慑力。(责任处室:传媒机构管理处、科技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局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制处。政策法制处负责协调随机抽查工作,局办公室负责保障政务外网网络畅通,传媒机构管理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送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等单位抽查工作计划,科技处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使用等单位的检查工作计划。
(二)严格落实责任。相关处室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措施,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细落实。各相关业务处室完成检查后,须将检查任务开展情况报政策法制处,以便汇总上报。
(三)严格抽查纪律。各执法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四)加强业务培训。局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实现科学执法、依法执法。
附件:河北省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doc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rta.hebei.gov.cn/view/1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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