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融合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和推选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通知要求,现将北京市相关征集和推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集类别
本次征集的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是指能够全面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践,在做大做强主流舆论、推动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视听产业特色、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引领新型视听消费与数字文化消费、探索营收结构优化与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形成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借鉴推广价值的成功做法,或具有较强创新性和拓展性的实践探索,同时具备实效性和引领性。本次征集共分为四个类别:
(一)新媒体平台建设。是指着力“造船出海”打造自主可控的新媒体客户端,或“借船出海”建设新媒体账号,或建立网上网下一体、内外协同联动、上下纵向贯通的协同机制等,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相关案例。所推选的案例应当顺应网络化、数字化、移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在壮大主流宣传、明确特色定位、整合聚合资源、融入社会治理和加强技术研发应用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
(二)融合生产传播。是指在主题宣传与舆论引导、优质内容供给、文化传承发展、生产传播效能提升、品牌打造和运营、垂类产品培育和新业态拓展等一方面或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内容产品、传播案例、融媒项目、经营模式、联盟机制或支撑平台的相关案例。所推选的案例应当坚持守正创新,探索全媒体传播的新路径、新方法,强化具有新时代气质的全媒体优质内容供给。
(三)综合信息服务。是指积极拓展“媒体+政务服务商务”, 在数据服务、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技术支撑服务等一方面或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相关案例。所推选的案例应当在单一领域或综合性服务方面推动打造现代化服务新场景、新模式、新应用,推进广电主流媒体数智化转型。
(四)体制机制改革。是指在深化体制改革、优化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机制、构建运营体系、拓展经营模式、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或建设人才队伍等体制机制改革的一方面或多方面中持续发力,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相关案例。所推选的案例应当以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以流程重塑不断提升一体化发展效能。
二、征集要求
各单位报送的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治性。符合中央关于推进媒体深度融合的原则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充分体现广播电视相关机构的主动作为和进取精神。
(二)创新性。顺应融合发展大势,在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手段方法、路径模式上有突出创新,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实质进展和务实举措。
(三)实效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有效推进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新型主流媒体,推进高质量发展。
(四)典型性。其模式和经验或可复制、可推广,或具有可预期的良好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对各地各级媒体深度融合工作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三、材料编写体例
请分类别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条理清晰,突出整体性,对重点要素进行详细阐述,要求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数据充实、可量化,应提供反映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等方面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规模、用户反馈、收支情况、经营现状、商业模式和发展预期等,可考虑增加对比性数据,避免过多主观感性描述。申报材料不超过5000字。其中,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一)新媒体平台建设典型案例
1.自有平台或账号的总体情况;2.平台建设、账号运营、矩阵打造或协同机制等方面的主要创新做法与实践(可选择其中一方面或多方面);3.取得的成效成果与社会反响(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4.可借鉴性、可推广性,及未来发展潜力;5.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破解办法;6.可提炼的经验与启示及下一步优化方向。
(二)融合生产传播典型案例
1.加强主题宣传与舆论引导、优质内容供给、文化传承发展、融合手段创新、传播效能提升、品牌打造运营或垂类产品培育和新业态拓展等方面的总体情况(可选择其中一方面或多方面);2.主要创新做法与实践;3.取得的成效成果与社会反响(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4.可持续运营能力、未来发展预期,及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影响;5.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破解办法;6.下一阶段的发展计划与推进方向。
(三)综合信息服务典型案例
1.数据服务、政务服务、民生服务或技术支撑服务等综合信息服务的总体情况(可选择其中一方面或多方面);2.主要创新做法与实践;3.取得的成效成果与社会反响(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4.可持续运营能力、未来发展预期,及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影响;5.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破解办法;6.下一阶段的发展计划与推进方向。
(四)体制机制改革典型案例
1.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理念思路与总体目标);2.运行机制、经营模式、考核激励机制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主要创新做法与实践(可选择其中一方面或多方面);3.取得的成效与反响(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4.可借鉴性、可推广性,及未来发展潜力;5.改革工作中的重点环节与制约性问题,以及突破创新;6.可提炼的经验与启示及下一步优化方向。
四、征集和推选安排
(一)征集时间
北京地区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
(二)征集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申请表样表进行填报,发送至邮箱bjgdmtrh@163.com。各单位申报数量不作限制。往届获评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的不可进行申报;往届成长项目如发展成熟并具有复制推广价值,可进一步申报。
格式要求:申请表需提供Word版(无需盖章)和盖章扫描PDF版,以单独附件形式上传,不进行压缩。
(三)推选安排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各单位选送的材料按程序进行推选,推选出市级优秀项目,并择优向广电总局推荐参选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
(四)支持政策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对市级优秀项目予以表彰及扶持,并积极推广先进做法经验。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和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申报活动,按照通知要求,围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融合发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共同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为宣传和推广推选成果,国家广电总局将对获选单位进行相关宣传推介、编辑出版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请参与单位知悉并积极配合。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10-55565390
附件:
1、2024年度新媒体平台建设典型案例申请表2、2024年度融合生产传播典型案例申请表3、2024年度综合信息服务典型案例申请表4、2024年度体制机制改革典型案例申请表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tzgg2/202404/t20240407_3610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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