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教育电视台:
为充分发挥优秀少儿节目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鼓励少儿节目精品创作,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9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参评项目须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播出的少儿节目,申报时须标明具体节目名称,不得以栏目名称申报。
2.山东广播电视台可报送少儿广播节目、少儿电视节目各2个,山东教育电视台可报送少儿电视节目1个,各市可报送少儿广播节目、少儿电视节目各1个。
3.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格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连续三期节目MP3格式音频文件或MP4视频文件(每个视频文件最多1G/小时,分辨率高于480P,编码方式H264)。三期节目和申报表格电子版存储在1个U盘内。
请各市局和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教育电视台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于4月10日前将参评资料报送省局宣传管理处。
联系人:杨杰,电话:0531—51761635、18653199556,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8577号。
附件: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3年度优秀少儿节目扶持项目评审扶持办法.pdf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4月2日
原文链接:http://gd.shandong.gov.cn/articles/ch06297/202404/e41a1d4e-efaf-497b-b1dc-aac67130ab6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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