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保护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相关部门审核、非遗司初审、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3个先进集体6名先进个人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5日至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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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象名单
表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表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原文链接:http://whly.tj.gov.cn/XWDTYXWZX6562/TZGGYXXGKX5995/202403/t20240325_6569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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