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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2024年评审工作服务项目比价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30     来源: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一、比价项目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工作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3.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55565356

  三、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 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组织、评审、作品库整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2.成果技术要求:

  1)承担2024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会,负责编辑制作电视、广播作品和传播机构的参评资料,推荐评审专家,协助组织初评和终评会议,整理评审结果,整理作品库等各项与扶持项目相关的具体工作。

  2)在2024年4月做好广播、电视、传播机构等参评资料的整理、制作和编辑工作,择期开展评审评工作,做好该项目的后续工作,如作品库整理,展播等相关工作。

  3)筛选出符合国家广电总局要求的作品,并组织参加国家广电总局主办的全国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

  3.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18万元;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价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24年4月8日18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通州区达街5号院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比选申请表

  (4)以往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5)报价单(包括明细)

  (6)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0日

  (2)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达街5号院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cwxx/zfcg1/202403/t20240328_3603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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