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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北京新视听国际传播专项活动项目(含港澳台)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19     来源: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项目概况

  北京新视听国际传播专项活动项目(含港澳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IECC-24ZB0014

  2.项目名称:北京新视听国际传播专项活动项目(含港澳台)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753.95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第一包控制金额为人民币321.04万元;第二包控制金额为人民币320.50万元。

  5.采购需求

  

  分包号

  分包项目

  名称

  简要服务内容

  1

  北京新视听国际传播专项活动项目(含港澳台)采购项目 第一包: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内容方向)

  1.利用单位自身在目标国(每个方向2-3个国家)当地的活动组织能力和当地政府、视听企业资源,设计、执行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系列活动方案,并对整个活动实际执行进行协调与统筹。

  2.根据项目要求完成不少于25部北京优秀影视剧的作品甄选、片单报批、节目译制、宣传片制作、海外宣传推广、落地播出等工作。节目版权清晰,合法合规,充分考虑当地宗教民俗、收视习惯等情况。

  3.结合外事工作、行业热点等,在国外举办中外影视合作洽谈、视听技术交流活动等不少于20场,国内不少于5场(含与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合作省局的合作传播活动)。国内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外方政府机构和企业等开展交流会谈、启动仪式、宣推活动、主题讲座等系列活动,与目标国主流影视机构或媒体等进行交流等,努力促成相关合作意向。

  4.按照采购人要求,深度对接国际性视听交流活动,包括联合采购人国际传播合作单位(政府机构)共同开展交流活动。结合自身海外媒体资源,加大活动在国外主流媒体的宣传推广力度。

  5.积极开展对展播季活动在国内外媒体的宣传(国内国外媒体各不少于4家),持续扩大海外展播季影响力。

  6.根据活动需要,联络邀请目标国驻华政府官员、企业代表、行业专家等参加展播季相关各类活动,并安排专业翻译人员,满足活动期间人员间及时、准确的交流需要。

  7.根据项目需求设计制作海报、视频、文稿等宣传物料,并进行布置或投放。

  8.积极联系解决展播季期间项目相关活动遇到时间变动、嘉宾调整、线上平台稳定等事宜。

  9.投标人的报价须包含此次展播季所需的全部费用。

  10.投标人须制定详细可行的展播季期间项目相关活动的安保方案,以及本次展播季的舆情处理方案。

  2

  北京新视听国际传播专项活动项目(含港澳台)采购项目 第二包: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产业方向)

  1.利用单位自身在目标国(每个方向2-3个国家)当地的活动组织能力和当地政府、视听企业资源,设计、执行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系列活动方案,并对整个活动实际执行进行协调与统筹。

  2.根据项目要求完成不少于25部北京优秀影视剧的作品甄选、片单报批、节目译制、宣传片制作、海外宣传推广、落地播出等工作。节目版权清晰,合法合规,充分考虑当地宗教民俗、收视习惯等情况。

  3.结合外事工作、行业热点等,在国外举办中外影视合作洽谈、视听技术交流活动等不少于20场,国内不少于5场(含与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合作省局的合作传播活动)。国内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外方政府机构和企业等开展交流会谈、启动仪式、宣推活动、主题讲座等系列活动,与目标国主流影视机构或媒体等进行交流等,努力促成相关合作意向。

  4.按照采购人要求,深度对接国际性视听交流活动,包括联合采购人国际传播合作单位(政府机构)共同开展交流活动。结合自身海外媒体资源,加大活动在国外主流媒体的宣传推广力度。

  5.积极开展对展播季活动在国内外媒体的宣传(国内国外媒体各不少于4家),持续扩大海外展播季影响力。

  6.根据活动需要,联络邀请目标国驻华政府官员、企业代表、行业专家等参加展播季相关各类活动,并安排专业翻译人员,满足活动期间人员间及时、准确的交流需要。

  7.根据项目需求设计制作海报、视频、文稿等宣传物料,并进行布置或投放。

  8.积极联系解决展播季期间项目相关活动遇到时间变动、嘉宾调整、线上平台稳定等事宜。

  9.投标人的报价须包含此次展播季所需的全部费用。

  10.投标人须制定详细可行的展播季期间项目相关活动的安保方案,以及本次展播季的舆情处理方案。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6日,(招标文件上传完成开始时间起至截止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3月1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5层5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主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下载时间:同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证书驱动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5511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7)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要求,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8)本项目招标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包括: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线下包括:投标截止前供应商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开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

  3.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

  联系方式:010-55565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

  联系方式:关雪/包红月,010-82372770/010-82375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雪/包红月

  电话:010-82372770/010-82375770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0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cwxx/zfcg1/202402/t20240219_3565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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