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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0     来源: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网站     作者:佚名    

  广东考区考生: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广播电视资格考试办公室受理广东考区考生书面申请核查考试成绩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下载附件2“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成绩核查申请单”填写好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邮箱:peixunke204@gbtv.cn,邮件名称备注“姓名+成绩核查”。

  三、联系方式:广东省广播电视资格考试办公室:刘白帆、王丹丹,联系电话:020-61292754、61292762、61292040。

  附件1:国家广电局《关于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https://www.nrta.gov.cn/art/2024/1/15/art_113_66608.html

  附件2: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成绩核查申请单.doc

  广东省广播电视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gbdsj.gd.gov.cn/zxzx/tzgg/content/post_4335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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