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文件精神和本市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本市广播电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起草制定了《北京市广播电视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就该文件从公平竞争角度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1月1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ds@gdj.beijing.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传真电话:010-55565340
4.联系电话:010-55565336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附件1:北京市广播电视部门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附件2:北京市广播电视部门行政奖励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附件3:北京市广播电视部门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附件4:《北京市广播电视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tzgg2/202401/t20240110_3531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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