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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电局安排部署“两节”期间广播电视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06     来源: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广播电视行业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省广电局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及时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播电视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春节期间,人流物流交通流高度集中,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和重特大火灾易发期,各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广电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全面检视、深入反思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差距和不足,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分析研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特点,狠抓基层广播电视台站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确保重要活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万无一失。

  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广电局有关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的排查,彻查可能存在的各类险情,要组织开展“三清三查”活动,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要加强苗头性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对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快速反应、靠前指挥、妥善处置。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对消防知识的公益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民“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工作格局。提醒干部职工做好“三清三查”、节假日出门不忘"熄火断电关燃气"。要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强化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的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通知明确,省广电局将适时组织召开行业安全播出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会议,对局系统重点单位以及省市州重要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确保节日期间的广播电视传输安全。


原文链接:http://gdj.qinghai.gov.cn/content/65952e0f3fdee1179067dc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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