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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融合交流促进活动服务——京津冀媒体 融合交流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6     来源: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一、比选项目名称:媒体融合交流促进活动服务——京津冀媒体融合交流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

  3.采购单位联系人:訾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55565385

  三、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

  协助开展2024年京津冀媒体融合交流工作。

  2.成果技术要求

  一是组织开展京津冀媒体融合交流相关活动,负责方案制定、场地租赁、设备搭建、会务筹备、嘉宾邀请、联络协调、物料制作等全流程管理。共完成交流活动不少于5次,总参与机构不少于50家、专家参与人数不少于20人、优秀项目分享机构不少于15家、现场吸引观众数不少于400人。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融媒大讲堂,每期人数不少于50人,每期不少于2天;媒体融合沙龙活动,不少于3次。

  二是负责上述京津冀媒体融合交流相关活动宣传推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制作活动宣传海报,并在媒体上宣传推广。

  (2)在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以及相关行业媒体发布相关活动新闻稿及相关宣传报道。

  (3)根据活动需要开设网络直播。

  三是相关资料整理汇编。

  四是其他与京津冀媒体融合相关的临时性工作。

  3.项目实施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完成。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77.9883万元;

  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24年1月10日17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401房间,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比选申请表;

  (4)以往从事此类项目经验、成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5)报价单(包括明细);

  (6)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1月3日

  附件:

   供应商比选申请表比选评分表


原文链接:http://gdj.beijing.gov.cn/zwxx/cwxx/zfcg1/202401/t20240103_3523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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