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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海口出台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3-10-22     来源: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作者:佚名    

  近日,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印发《海口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该《规定》所扶持的非国有博物馆是指在海口市行政区划内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由社会力量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设立,经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批准的非营利性组织。

  根据《规定》,海口将重点扶持以下几类博物馆: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非国有博物馆;能够填补国家、省、市博物馆门类空白的非国有博物馆;依托不可移动文物设立的非国有博物馆;收藏数量多、藏品品质高、展览受众广的非国有博物馆;体验式、创新式的非国有博物馆等。

  《规定》提出,对全年开馆时间不少于8个月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一次性开办扶持,馆藏藏品1000件(套)以上,且馆舍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助。

  对非国有博物馆展出登记备案在本馆名下的等级藏品进行奖励,历史文物类藏品依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中相关规定,经国家文物局认定的国家级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为三级及以上等级文物且满足一定数量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件及以上一级文物,或20件及以上二级文物,或25件及以上三级文物,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另外,展厅面积在400平方米及以上、馆藏藏品在300件(套)及以上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场馆为自有物业或租赁的,可以申请场租补贴,补贴标准为5元/月/㎡,每家年度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场馆由政府免费提供的不得申请场租补贴。

  《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该局每年8月在海口市政府和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当年度申请非国有博物馆集中申报扶持资金公告并收集申报材料。非国有博物馆根据《海口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提出申请。

  原标题: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海口出台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暂行规定→

  记者:习霁鸿 见习记者:王赫

  


原文链接:http://lwt.hainan.gov.cn/ywdt/sxkx/202310/t20231012_3507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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