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与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成效评价的通知》,从2023年三季度起,正式开展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成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省广电局成为全国第一家牵头开展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成效评价工作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成效评价工作分为季度评价和年度评价两种形式。季度评价涵盖“生产力、传播力、影响力、竞争力、引导力、服务力”六个评价维度72项指标。年度评价增设“创新力”指标,共七个评价维度81项指标。旨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推动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成具有较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加快推进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
2021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在省委宣传部指导下,省广电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遵循正确导向、科学合理、客观权威、系统全面的原则,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试行)》,开展了2022年二、三季度和年度试评价工作。2023年3月,省广电局应邀在第四届中国(成都)网络视听大会上对云南省创新开展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成效评价的做法作主题演讲。
为确保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牵头,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云南中心、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广播电视台、昆明掌上春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全面组织推进评价工作。
原文链接:http://ynsgbdsj.yn.gov.cn/xg_xwdt/xg_xwdt_bjdt/202309/t20230927_109246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