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广电行业安全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机制,切实做好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和设施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专项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广电局认真安排部署,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实事求是、按时保质;全面统筹、统一出口”的工作原则,于5月初在全省开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专项信息填报工作,各市(州)、县(区)、各单位按照工作指南要求,对所辖无线发射台站、卫星地球站、光缆传输干线网、有线广播电视网,以及广播电视监测台等专业单位进行了设施保护专项信息填表工作。
截至6月15日,在全省市(州)、县(区)及各级相关单位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信息填报联系人和安播责任单位信息填报员账户审核率达100%、全省各县区填报工作完成率达100%、设施保护信息填报率达100%,至此我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专项信息填报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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