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电法治网!

广电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电资讯 > 正文

广西启动应急广播防范重大气象灾害

发布时间:2023-05-2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作者:佚名    

   5月10日,广西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面对较为恶劣的天气情况,自治区广电局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一平台+多通道+多终端”广西应急广播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助力防范重大气象灾害。

   一是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自治区广电局第一时间组织全区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利用好已建成应急广播体系,及时播发暴雨等预警信息,为群众提供全面、及时的应急信息。

  

   二是增加应急信息播发频次。

   各地在以往常态化宣传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应急广播播发频次,在早、中、晚等重点时段以通告、通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醒群众提前做好安全防范。

   三是多种形式播发广播信息。

   除了运用普通话播报外,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专门使用苗、侗、瑶、壮等语言进行播报,确保当地群众“听得懂”,最大化发挥应急广播作用,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gbdsj.nmg.gov.cn/ywdt/gdj_hydt/202305/t20230515_231125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